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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請問有沒有維護繼母權利的法律 問題補充: 我兩年前與愛人結婚,當時我未婚,他喪偶,我渴望真摯的感情,短暫戀愛后結婚。我孝敬婆婆,疼愛孩子,可因孩子過分嬌慣矛盾越積越深。丈夫總是動不動就打傷我。我想維護三項權利:1.繼子5歲時騎在我身上用手使勁掐我的乳頭,總是打人,使我的心靈倍受摧殘,他牽扯了全家人包括愛人的幾乎全部精力,侵犯了我的哪些權利?我如何可以控告他?2.婆婆對我破口大罵,不準我管孩子,把我是后媽的身份不經我同意告訴了許多人。3.對于愛人的這種行徑,我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我的首次婚姻,如何獲得賠償?每夜會壓抑的在夢魘中被憋醒。我不惜一切代價付出的是真心和情感和對愛人的無限寂寞的等待,換來的卻是他一次次的離婚的威脅。心一碎再碎凍到了千年冰封的溫度怎能在愈合呢?請站出來為繼母說句公道話吧。 医师解答: 主要問題是出在你老公和他家人的身上沒有大人的縱容 孩子才5歲的心里是裝不下怨恨的不會對你那樣的 如果你老公深愛你 他不會讓你受到傷害 他反而總是動不動就打傷你 這樣的家庭 繼子有大人的縱容和嬌慣 婆婆又對你破口大罵 這樣的家庭你還有必要待下去嗎 你的合法權利 我想不會因為你是孩子的繼而有所改變 相反因為不是你親生的你不會因為舍不得孩子而舍不得離開 沒有牽拌 至于具體的賠償問題我想只有求助于法律了 從我個人的想法 盡早離婚 不要怕他的威脅 從另一方面來說 你是覺得你第一次結婚嫁給一個喪偶又有小孩的人做老婆你是覺得吃虧了 因為從你來說條件還是很好的 至少要找個未婚的男人結婚是沒問題 而你偏偏選擇了做繼母 即然選擇了你為什么不多相處下呢 我想你是想 即然決定嫁了 他的家人他的兒子我會用愛心感動他們 讓他們接受我 可是你自己也說短暫的戀愛就結婚了 根本沒有時間好好子解下 至于賠償問題 如果換成是我 我不會因為為了拿不到賠償繼續和他們這家人浪費時間和精力 如果他們肯賠償 也不會用離婚來威脅了 而如果不肯賠償 就算法院判他們付給你 也會用種種借口理由拖著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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